二、
渝建〔2016〕268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市城乡建委将把《实施方案》编制情况作为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双桥经开区建设局:
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保障“十三五”目标任务的完成,主要目标应包含《规划》专栏3“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主要工作目标”中的各项任务 ,确保《实施方案》编制质量 。高新区、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联 系 人 :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
电 话:63672578 63672728(传真)
联系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邮 编 :400014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6月29日
现就编制《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三五”实施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
三、应包括主要目标 、各区县《实施方案》的编制可参照《规划》的体例结构 ,其中,且目标值应不低于《规划》专栏4 “2016-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目标任务均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