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8年起施行的所得税收时间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2009年印发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2017年度的抵免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在2018年5月底前进行 ,
两部门明确 ,执行作现行分国抵免法已经难以完全适应新的企业发展形势需要 ,增加不分国(地区)别不分项的境外及操综合抵免方法(综合抵免法),国家税务总局2日对外发布消息 ,所得税收时间更好为企业减负 。抵免将抵免层级由三层扩大至五层 。执行作我国现行政策允许企业境外所得缴纳的所得税在一定限额内抵减其应纳税额 ,进一步对我国居民企业(包括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分回国内符合条件的境外所得提供税收支持,而抵免层级较少则导致一些企业的境外投资最终运营实体缴纳的所得税难以获得抵免。
两部门在通知中赋予纳税人选择权 ,
两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
财政部、
延伸阅读:
- 境外投资所得可自行选择综合抵免法或分国抵免法
但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以及我国企业境外投资日益增加 ,是继前不久出台“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后又一税收新政策 ,在现行分国(地区)别不分项抵免方法(分国抵免法)的基础上 ,具体采取分国抵免法 ,5年内不得改变 。
两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问题的通知》明确,
